关于2015年度院级课题结项的通知

02.12.2015  13:08

  各所、室、馆、刊、中心:

根据《关于申报我院2015年度课题的通知》和《山西省社会科学院2015年度课题指南》要求,科研处将于近日组织2015年度院级课题结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组织结项的课题包括2015年立项的院规划课题和青年课题以及2015年之前未结项的院课题。

2、科研处将按照《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鉴定评估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结项评审。

3、各部门须于12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科研处:

(1)《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一份;

(2)研究报告七份,其中五份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3)阶段性研究成果一式两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决策专报一份:

(5)项目经费决算表一份。

上述材料均要求用A4纸复印或打印,并提交电子版。科研成果的装订格式详见《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装订模板》。

4、课题研究工作应在本年度结束,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需要延期的项目,课题负责人要以书面形式说明,报科研处批准。

5、课题经费根据研究进度分批划拨,前期已划拨70%,通过结项评审后划拨剩余经费。

6、按照省财政规定,科研经费实行预决算制度,项目完结后,课题承担部门需按要求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否则不准申请下一年度院课题。

7、课题研究成果归本院所有,参与课题的研究人员享有使用权,如发现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取消其立项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已拨付经费的,从下一年度部门经费中扣回,并予以通报。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院网站“科研管理”栏目中查看并下载。

 

联 系 人:郭明敏    卫薇

联系电话:569175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2、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装订模板

3、决策专报写作要求

4、 项目经费决算表

5、山 西省社会科学院课题变更申请表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