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申报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暨推荐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工作的通知
01.03.2016 09:48
本文来源: 教育厅
根据我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晋教科〔2012〕7号)和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6年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16〕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申报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暨推荐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高校要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我厅将组织专家,按照晋教科〔2012〕7号文件要求,评选出本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并择优推荐参加“山西省科学技术奖”评审。
2.奖励推荐范围和条件、推荐程序、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其它有关事项等参照晋科函〔2016〕9号文件执行。
3.各高校要对所报成果在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栏或醒目位置进行相应公示。
4.各高校须将申报材料于2016年4月1日前派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报送太原理工大学科技处(主楼411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51-6010524、6018740、3381538
联 系 人:李 科 熊小晋 蒋志坚 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2月29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1.03.2016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