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县林业局永和县2015年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工程询价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永和县林业局委托,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就永和县2015年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工程项目以询价的方式确认成交人,现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永和县2015年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工程
二、项目编号:HCLF-2015-153(采)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1包: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询价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施工工期:15天
4、施工地点:永和县
四、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开标时提交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出具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之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报价人领取询价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开户许可证;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造林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7、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8、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企业职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
08:30-11:30,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4、询价文件售价:¥:300元(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七、询价采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06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329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和县林业局
地址:永和县城西路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1393468118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357-6713331
传真:0357-3388066
邮编:041000
E--mail:[email protected]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