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外函〔2017〕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执行工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6]321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并将推荐公函及申请人书面材料(双面复印)于2017年4月5日18时前报送我厅。材料以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殷洁
电 话:0351-3046623
附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
山西省教育厅
2017年1月5日
附件列表: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