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6年因公出国计划和2015年因公出国境出访总结报告的通知

04.12.2015  18:29

晋教外函〔2015〕70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单位,有关高职院校,厅属中专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做好因公出国(境)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因公出国计划和2015年因公出国(境)出访报告的通知》(晋政外侨字〔2015〕108号),现就报送2016年因公出国团组计划和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出访总结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6年因公出国(境)出访计划
  (一)请各单位、各处室严格按照《关于报送2016年因公出国计划和2015年因公出国(境)出访报告的通知》及因公出国(境)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坚持因事出访、因事定人的原则,结合工作任务和对外工作需要,制定出访计划。
  (二)各单位、各处室要在批准的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和外汇额度内确定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无财政预算不得组团出访。
  (三)报送范围为2016年拟执行的全部出国任务,包括自行组团项目、随外省及中央部委组团派出人员项目,国家外专局批准我省人员赴国外培训等出访任务。出访港澳台不列入此次计划。
  二、关于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出访总结报告
  为推进出访项目的落实工作,请各单位、各处室提交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出访总结报告,提高因公出访实效。报送内容包括:
  (一)2015年度已完成出访任务团组的出访报告。
  (二)本单位2015年因公出访工作总结。
  请各单位、各处室填写“2016年因公出国出访计划表”,高职院校、厅直属中专须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须分管厅领导签字,与“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出访总结报告”一起于2015年12月7日前报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上材料请同时报送WORD版文档。
  联系人:张云鹏  李易青
  电话:0351-3041061 3082588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6年因公出国出访计划表
     2.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因公出国计划和2015年因公出国(境)出访报告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列表:    1、晋教外函[2015]70号附件1.doc    2、晋教外函[2015]70号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