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名单的通知

09.03.2017  19:05
晋教体函〔2017〕4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1〕6号),推动国防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融合,鼓励创新发展,探索典型经验,提升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水平,我厅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6〕28号)要求组织了我省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的申报和选拔工作。在学校自主申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我省推荐的40所学校全部被教育部认定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现将特色学校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化改革发展,明确职责任务
  特色学校要充分利用所在地人文环境、优秀历史传统和教育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管理机制、课程开发、教育方式、工作模式、活动开展、师资队伍和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水平和办出特色;要保障教学时间,在相关课程中有机融入学校国防教育内容。有效开展主题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利用图书馆、阅览室、宣传栏、互联网站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日常教育活动。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要得到师生员工的广泛支持,并努力为其他地区和学校国防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先进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二、加大保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特色学校纳入本地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的管理、建设和支持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完善政策措施。各类教师培训中涵盖学校国防教育内容,加强学校国防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整合各类教育教学资源。特色学校要高度重视国防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工作,明确分管校领导和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完善教育教学方案和计划,健全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估机制,加大经费预算和政策支持,安排专职和兼职教师进行课程教学和各项活动。
   三、营造良好氛围,完善质量监测
  为建立健全特色学校带动学校国防教育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教育部在“十三五”期间将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开展特色学校的认定公布工作,实施扶持项目,统筹多方资源,继续推动和支持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将加强特色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情况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合格的学校,启动退出机制,取消命名并予通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区域内学校年度国防教育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向上级提交专项报告。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加大对学校国防教育的政策、经验和做法的正面宣传报道,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关心和支持学校国防教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山西省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名单
   山西省教育厅   2017年3月6日    附件列表:    1、 山西省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