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办发电〔2014〕38号)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厅系统和谐稳定,确保广大水利干部职工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越是任务艰巨繁重,越要警钟长鸣,越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人人有责任心、事事都有责任制、处处都把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要立即行动、加紧排查、消除隐患,对各单位近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坚决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要加强大水网四大骨干工程等在建工程、水库的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分析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和管理漏洞,及时排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是要强化交通安全。切实加强对单位车辆的管理,节日期间除公务用车外,其余车辆全部封存,严禁公车私用和外借;公务车辆严禁带病运行、超速超载以及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的发生。
三是要加强对水库旅游场所、宾馆、学校、幼儿园、办公场所、集体宿舍、单位住宅小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餐厅、水利大厦餐饮部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强化制度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继续坚决纠正“四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和省纪委“五不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防治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严禁借过节之名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重点防范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新出现的腐败苗头和行为。各单位纪检和财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全厅系统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新风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
三、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切实维护系统内部和谐稳定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维护系统内部和谐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系统内部和谐稳定。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开展群众工作,切实关心群众生活,着力解决特困户和困难职工的实际困难,妥善安排其生产、生活。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水事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全力做好化解和疏导工作,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要进一步充实治安保卫人员力量,确保安全监控、报警设备的正常使用,认真落实好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对水库关键部位、供水水源地等重要区域要严密防守,不留空档。
四、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值守应急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值班力量,做好值班记录,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单位带班负责人要坚持在岗带班,24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要做好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单位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有关处室和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值班督促检查,对值班期间擅自离岗或迟报、瞒报、漏报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单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省委、省政府对值班工作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全力做好中秋、国庆“两节”前后各项工作,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山西省水利厅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