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粮食局、局直相关单位,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延续申请办法》和《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展[2015]69号)及国家粮食局2014年第1号公告的规定,2015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新申请或补充申请(简称“资格申请”),2010年上半年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延续申请(简称“资格延续申请”),以及2015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变更申请(简称“资格变更申请”)的受理工作将于2015年5月中旬开始。本次受理范围与去年保持一致。为进一步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国家从本次认定起增加预受理程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受理时间
申请企业通过“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申请系统”进行预约申请。预受理于正式受理开始前1个月内进行。“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申请系统”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 www.chinagrain.gov.cn )行政许可栏目中免费下载,下载后安装在计算机上逐项进行填报,并将填报完成的电子版和计算机打印出的纸制文本及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制作要求的附件,一并报送至省粮食局储备基建处进行预约申请。
二、正式提交申请材料时间
申请企业于2015年5月18日至22日期间,向省粮食局正式提交资格申请、资格延续申请或资格变更申请材料。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有效期将于2015年底前截止的企业,可以在本次提出代储资格延续申请,逾期不申请者也可在今后批次进行重新申请。请相关市粮食局、山西粮油集团公司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上行政许可公示栏内,查看辖区内企业(山西粮油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于2015年底前到期的企业,并将国粮办展[2015]69号文件精神传达到需延续申请的相关企业,做好资格延续申请工作。
三、相关资料下载
1、《关于开展2015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展[2015]69号文)和制作要求可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 www.chinagrain.gov.cn )行政通知栏目中免费下载。
2、《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初审办事指南》可在山西省粮食局网站( www.sxslsj.gov.cn )仓储管理栏目中下载。
山西省粮食局
2015年4月9日
联系人:高文锋;电话:0351-4073443;
邮 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