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1个市中太原市常住人口5304061人居全省第一
5月2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山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全省常住人口为3491561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减少2.23%,年平均减少0.23%。全省11个市中,太原市常住人口5304061人,居全省第一。
常住人口小幅降
全省常住人口为34915616人,比2010年减少2.23%,年平均减少0.23%。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2.47%,比2010年降低0.20个百分点。普查后我省在全国各省区市中人口总量的排名不变,与2010年相同,仍为第18位。我省常住人口总量减少,主要受人口流动变化等因素影响。
全省共有家庭户12746142户,家庭户人口为32138952人;集体户638609户,集体户人口为277666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2人,比2010年的3.24人减少0.72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原因是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和人口流动活跃带来家庭结构变动等。
太原人口排第一
全省11个市中,太原市常住人口5304061人,居全省第一,比2010年增加1102470人,增长26.24%;占全省人口比重为15.19%,比2010年的11.77%提高3.42个百分点。其余各市常住人口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运城市4774508人、临汾市3976481人、吕梁市3398431人、晋中市3379498人、长治市3180884人、大同市3105591人、忻州市2689668人、晋城市2194545人、朔州市1593444人、阳泉市1318505人。普查结果表明人口向省域中心城市进一步集聚。
人口性别在优化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805148人,占50.99%;女性人口为17110468人,占49.0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06,与2010年的105.56相比下降1.50。普查数据表明我省人口性别结构进一步优化。
老龄化逐步加深
全省常住人口中,0至14岁人口为5709895人,占16.35%;15至59岁人口为22598696人,占64.73%;60岁及以上人口为6607025人,占18.9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504674人,占12.90%。与2010年相比,0至14岁、15至59岁比重分别下降0.74个百分点、6.6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7.39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5.33个百分点。普查数据表明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未来一段时期我省将持续面临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压力。
受教育程度改善
全省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060480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721人增加为17358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52年提高至10.45年,文盲率由2.13%下降为1.21%。表明过去10年我省教育普及成效显著,人口受教育程度持续改善,人口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城镇化水平提高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1831494人,占62.5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084122人,占37.47%。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670950人,乡村人口减少546744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4.48个百分点。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下,我省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
流动趋势明显
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2891174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3217374人,流动人口为9673800人。流动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1620518人,省内流动人口为8053282人。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90.5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58.51%,流动人口增长75.25%。其中省外流入增长73.94%。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全面查清了我省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0年来我省人口发展变化的趋势性特征,获得了大量宝贵的人口基础信息。下一步,我省将对普查数据进行全面系统的整理、开发和运用,采取更多方式向社会发布和共享普查成果,最大限度发挥人口普查资料的作用,为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转型发展蹚新路和“十四五”转型出雏型,推动实现全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准确完整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