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东方市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

24.07.2014  17:32

  日前,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立夫带领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东方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简称“一法一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参加检查的还有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委主任李永喜等领导。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东方市保障少数民族政治权利、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生态建设及保护等方面的情况。

  7月22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市黎锦原材料种植基地、“三月三”文化生态公园、第二思源学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裴秋玉、副主任符世经、市政府副市长欧阳骄等市领导陪同检查。

  7月23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在市政府会议室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欧阳骄做的《关于我市“一法一规”的贯彻实施情况汇报》,检查组与市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世经主持会议,市政府办、发改委、旅游委、农业局、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文体局、卫生局、民宗委、国土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海洋渔业局、水务局、林业局、扶贫办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