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入库工作圆满完成

01.04.2016  18:39

按照部、省要求,辖区内上年度有资源储量动用的所有矿山企业均需编制储量年报,并将经审查通过的资源储量全部录入国土部资源储量数据管理系统,由省厅上报国土资源部,并最终由省厅编制《山西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并政发[2015]24号)文件精神,“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下放到县一级国土资源局。为了确保权力下放后该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局储勘处在对各县(市、区)局和近年来承担太原市矿山地质测量及矿山储量年报业务工作较多的3家地勘单位进行了现场调研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依据部、省相关文件精神,及时起草并下发了《关于做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均完成了2015年度资源储量动用的矿山储量年报编制、审查,编制、审查通过率均达到100%,并重点掌控了省厅强调的煤、铁、铜、铝矿山储量年报编制及审查。按期完成了全市《固体矿产资源统计基础报表》的上报和全市2015年度持证矿山资源储量数据汇总、录入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市2015年度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