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忻州市召开全面清理整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促进会,14个县(市、区)分管环保副县长、环保局长、分管副局长、环评管理股股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各县(市、区)政府、各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深入推进清理整改工作,重点清理整改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在建和已建成的建设项目,以及已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违法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确保2016年底完成清理整改任务。市环保局贾明光、李秀萍、梁宣林、杨利军4位分管领导分别就清理整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竣工验收、备案审查和工作纪律方面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保德县环保局、五台县环保局和中电投山西铝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
市环保局局长徐国平同志对全面清理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徐国平强调,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开展清理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环保法》的必然要求,是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的必然选择,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二是要吃透精神、把握政策,准确理解清理整改范围、审批权限、工作程序、环评审批文件目录、工作进度等相关问题。三是要加强领导、创新思路,各县(市、区)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敢于试错,只要是有利于我市环保事业发展,有利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举措都要积极尝试,走出一条具有忻州特色的清理整改道路。四是要严格执法、严肃执纪,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市政府金融办郎小林副主任宣读了武宪堂副市长重要讲话。讲话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把握形势任务,深化思想认识;严格标准要求,强化清理整改;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 ,充分认识做好全市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面临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牢牢把握这一历史机遇,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市政府﹝2015﹞93号、94号文件的具体要求,不折不扣的做好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各项工作,确保2016年底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