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结束

15.07.2014  11:11

    7月1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

    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决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主持召开了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会议审议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副主任王宁、闻弘、陈克信、杜剑,秘书长吴强及委员共45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华主持会议。

    副市长白绪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胜,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责任编辑: 包瓴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