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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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黄金华主持会议,副主任梁云爱、王森勋、崔亮,秘书长万志新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大会于2015年1月下旬召开。
会议学习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日照的决议。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和社会有关方面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准确把握依法治市的方向、目标和基本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创法治日照建设新局面。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城镇化战略部署,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推进,在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城乡规划、健全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会议对此表示满意。同时提出,要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进一步探索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强中心城区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质量、效率都进一步提高。会议对此表示满意。同时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办理实效,更好地发挥代表建议社会效益,促进政府工作全面提升。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临港产业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推动蓝色经济和临港产业发展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同时提出,要抓住用好“蓝红金”和“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机遇,进一步发挥临港区位优势,努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不断推进临港产业转型升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会议还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副市长陈刚,市中级法院院长程乐群,市检察院检察长巩盛昌,市政府秘书长李崇禧,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委室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王坤英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