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并村办字[2014]7号文件“关于2014年‘7.15’全市农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7月29日-30日,市农委副主任南红卫带领由市农委经管站、市民政局基政处和部分县(区)民政局长组成的第三检查组对我市小店区、晋源区、清徐县、经济区等四个县(区)的6个乡(镇、街办)、8个行政村的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为期2天的督导检查。总的检查情况看:被查的县、乡、村均能按照村务公开的有关精神,利用村务公开栏和阳光农廉网等公开形式对2014年上半年的财务、农村低保、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村务进行了公开,并且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程序。所查的8个村均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依法履行村务监督职能。
太原市经管站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