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人民法院开展非诉行政执行行动
18.02.2016 11:02
本文来源: 法院
本网讯(靳彦 陈晓静)为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促使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环保法规,近日,河津市法院开展环境保护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专项行动。
在当天启动的专项行动中,该院常务副院长王伟子对此项行动作了动员安排,分管副院长吴茂玉带领行政庭和法警队执法人员10余人,针对1月8日环保局申请的4起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先后深入城区街道办、赵家庄、樊村的惠民建材有限公司、河东焦化、津鑫、鑫升焦化4家涉案企业,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传唤相关人员,确保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得到及时落实。
责任编辑:侯成丽本文来源: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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