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研讨会

17.11.2015  18:35

    11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研讨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梁建文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三妹,机关副处以上党员干部,市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机关各委办科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研讨会紧扣“严以用权”的主题,联系各自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了专题研讨发言,并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谈了各自的学习体会,气氛活跃,讨论热烈,达到了研讨学习的目的。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梁建文首先作了专题学习中心发言,他认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用权,应努力做到四个方面:一是用权要谨慎。我们对待手中的权力,要有敬畏之心,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绝不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二是用权要依法。党员领导干部在运用手中权力的时候要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依法处理各种事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要妄图利用权力去寻租空间,不能心存侥幸,企图跨越法律红线,要做一个知法、守法、依法、用法的好党员、好干部、好公民。三是用权要民主。领导干部要坚持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要充分发挥协商民主优势,需要协商的耐心协商,需要论证的充分论证,真正做到集思广益。四是用权要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只有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运行,才能正确行使,才不会发霉变质。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习惯于在监督下用权,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不断增强免疫力,坦坦荡荡做官,清清白白做人。

    梁建文强调,市人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审视自己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紧密结合自身职责定位,切实树立责任担当、使命担当,不断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努力做好新常态下的人大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伙灵、郑远平,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思成也围绕“严以用权”,结合学习情况,谈了个人认识。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