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大对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31.07.2014  12:20

 

    7月2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细牛率队专题调研我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据市检察院披露,因涉嫌受贿被查的除了纪检监察机关已公布的清新区原副区长何燮明、清新区政协原副主席苏伟光外,还有佛冈县档案局原局长朱荣军,阳山县教育局局长黄志涛、副局长毛光明等人。其中,黄、毛两人受贿逾百万元。

  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王臣生介绍,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74件84人,与去年同期立案数55件69人相比,分别上升了34.5%和21.7%。其中,大案占比达到93.24%。县处级干部2件2人,科级干部14件15人,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的24件29人。目前,已侦查终结23件29人,侦查终结认定犯罪金额59.915万元。已提起公诉19件27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37件51人(含积案),有罪判决率100%。

  今年以来,检察机关还针对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潜规则”盛行的情况,深入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共立案侦查贿赂案57件58人,占上半年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的77%,其中行贿案26件26人。具体查处了清新区原副区长何燮明受贿案、清新区政协原副主席苏伟光受贿案、佛冈县档案局原局长朱荣军受贿案等。同时,还针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专项资金管理、城市扩容、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等问题,依法查处了英德市英城街道办党委原委员龙志辉伙同城南居委会干部莫宗齐等4人片区征地拆迁安置用地款案,连南唐妹六等4人共同侵吞挂扶单位划拨的扶贫资金系列案。

  王臣生表示,下半年,市检察机关将更加注重执法办案,继续保持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压态势。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注意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同时,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实名举报答复、举报人保护、举报奖励等工作制度,并着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

  市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参加了座谈。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