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质疑“工资水平领导说了算”?官方回帖澄清
近日,山西一名环卫局职工给省委书记王儒林留言,反映其单位的福利待遇问题。“我们是企业性质的事业单位,工资水平由领导定,办公楼里面的人员工资普遍比一线职工的工资要高出四五百。”对此,晋中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回复表示:因该单位性质局限,且人员数量较多,经请示市相关部门并备案后,执行2003年工改前工资标准,并不是反映人所称的“工资水平由领导定”。
【网民留言】
我是介休环卫局一名职工,关于我单位职工福利待遇问题想请王书记予以关注。我们是企业性质的事业单位,工资水平由领导定,办公楼里面的人员工资普遍比一线职工的工资要高出四五百,并且这些人员都有双休和节假日,而一线职工即使春节都不休息,加上一个工作日八块钱的加班补助即使老职工都比办公室的小年轻工资少几百。另外作为职工正常福利的住房公积金至今没有给职工办理,每年年底才发放的岗位津贴也是少的可怜甚至没有,因为某些原因新换了领导以后我们更加担心新人不理旧事,望王书记帮我们过问一下,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答复意见:
介休市环卫局成立于2007年4月,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有正式职工216名,其中全额财政人员13人,其余203人均为自收自支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另有一线临时作业人员810名。因单位性质局限,且人员数量较多,经请示市相关部门并备案后,执行2003年工改前工资标准,并不是反映人所称的“工资水平由领导定”。因环卫作业面积扩大,经费紧缺,介休市环卫局正式职工暂无条件执行档案工资,自收自支人员实领工资比档案工资普遍少300元/人。根据省、市2015年7月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下发的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对全局203人的工龄进行统计,并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浮动工资200、250、300元。综合比较,一线职工实际领取工资额度与机关工作人员的差额并未达到反映人所称的“四五百”。根据晋中市政府有关规定及要求,由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特殊性,一线作业不能在双休日和节假日中断。因此,业务科室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正常作业,并计算加班工资;正式职工安排轮休,轮休期间不计算加班工资。故反映人所述“一线职工不休息”属于正常业务工作需要。2012年起,介休市环卫局积极筹办全局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并向晋中市政府递交书面申请。但由于市级财政压力较大,暂无能力支付数额庞大的住房公积金。
【网民留言】
您好,一直在北京上班做北漂,但是与爱人同是山西人,想回太原安家和工作了,不知道在北京的公积金在太原能办理贷款手续么?另外就是在北京上的社保能转回太原么?想咨询下,谢谢。
答复意见:
根据《社会保险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等国家政策和经办流程规定,跨省转出由转出单位或本人提出申请,经市社保中心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由接收社保机构和市社保中心直接联系办理转移即可。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已将相关规定、办理程序和市社保中心联系电话告知反映人,如有疑问,还可致电市社保中心继续咨询。反映人对市社保中心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太原市晋源区太药棚改房的一名业主,棚改房是政府工程,开发商在未办理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逼迫业主交房,并交纳办理大红本的钱,政府能强制其先办理五证吗?棚改房政府在其中起的作用是什么?想请王书记帮忙解决一下这个问题,谢谢!
答复意见:
太药和平苑于2011年列入太原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山西富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于2012年5月完成征收拆迁并开工建设;二期于2013年6月完成征收拆迁,2013年底开工建设。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因长风商务区规划调整及手续不完善等原因,曾被多次责令停工。经过多方协调后,该项目才得以恢复施工。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已竣工,二期正在主体施工。该项目已取得规划条件通知书。2015年5月,项目单位已按照太原市《关于国有土地上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处置办法》申请办理该项目完善土地出让的相关手续。目前,土地正在储备过程中,项目建设手续也在逐步完善。关于强制收房的问题。经了解,该公司提出,项目因逾期交房,拆迁户已多次要求及早回迁安置,不存在逼迫业主收房的情形。关于收取办理房产证费用的问题。经核实,项目单位承诺交房时不强制收取办理房产证费用,预收房产证办理费用采取自愿原则,愿意统一办理的可预交相关费用,不愿预交的可以自行缴纳。
【网民留言】
王书记,我是太原市上北关棚户区改造回迁户,我要投诉棚户区改造的开发商北辰开发公司在证件不全情况下交房,致使拆迁居民无法办理住房贷款,在配套房子配套设施不全,房证一个都没有的情况下,逼百姓一次性交清房款!北辰的答复还很理直气壮,说他们开发的所有回迁楼盘都没手续就交房,都不能贷款。试问棚户区的居民哪个是有钱的,哪个是能轻松一次交清房款的?北辰开发的东西楼不符合太原市禁止盖东西楼的规划规定,在户型面积上也比拆迁时缩水不少?。我就想问一下这样的手续不全的楼房就是对广大棚户区居民的安置么?棚户区改造回迁不让贷款,那棚户区改造的目的到底是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还是为了开发商牟利?北辰这样的公然的违规建设,侵害拆迁居民利益的行为到底有没有政府管一管?到底有没有政府部门为棚户区的居民着想。
答复意见:
上北关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太原市2007年实施的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太原市北晨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该项目于2007年11月开始实施拆迁;2010年12月经太原市规划院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回迁楼建设方案为东西走向;2011年在控规审批完成后开工建设;2013年因手续不完善,被强制停工。由于涉及回迁居民较多,项目未能正常建设造成逾期安置,经多方协调,该项目于2014年4月恢复施工。目前,该项目回迁楼已建成,并于2015年10月21日开始分配安置工作。按照太原市《关于国有土地上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处置办法》,该项目已列入专项整治范围,目前,规划建设手续正在完善中。关于办理贷款的问题。因贷款手续等要件各金融机构有明确规定,反映人所分配的回迁楼能否办理贷款,住户需咨询拟准备贷款的金融机构,如符合贷款条件,市房产局将协调督促该公司提供项目有关资料。
【网民留言】
我们这个小区的物业还不允许业主主张自己的权益,动不动就以不售电来要挟我们,希望领导能关注一下我们杏花岭区美域中央。
答复意见:
经核实,美域中央小区位于新敦化北路44号,2012年曾因取暖费用高的问题,经相关方面多方协商以6.5元/平方米作为收费标准进行费用收取。针对反映人再次反映取暖费用高问题,经与中信瑞驰物业核实,该小区采用的是天然气供暖,天然气供暖成本与燃煤供暖成本不同,故收费标准不同。同时居民反映售电与供暖费捆绑,经核实反映情况不属实。
【网民留言】
拖欠工资酒店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38号世家和酒店。 属于私营家族型企业拖欠工资34000元。我们于2014年10月23至2015年3月9日在本酒店上班,当时由我和世家和酒店达成协议,每个月18号准时足额支付上个月工资,后来工资保障不及时,在3月9日前达成一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当天结了部分工资,剩余的由赵XX代表酒店写一份工资欠条数额为39000元,2月份和3月份9天工资,当时承诺过几天全部解决,剩余34000元一直没解决,当时我暂住在酒店每次催工资的事,都是以过一段等贷款下来为借口拖,期间把宾馆3楼门面房2楼租出去还有酒店营业额都支付给其它人,员工工资一拖再拖,再后来电话打不通人都不去单位,把营业执照都变了,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工作生活,恳请王书记督促一下,为我们解决此事!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太原市人社局责成尖草坪区人社局调查处理。经尖草坪区调查核实,反映人所反映的用工主体世家和酒店已停止营业,始终无法联系到酒店负责人,致使无法核实所反映的具体情况。依据国家人社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不符合受理立案条件。由于反映人称持有酒店出具的工资欠条,尖草坪区人社局建议通过司法途径处理,并电话告知反映人。经了解,反映人正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位于太原市八一街16号的棉毛厂宿舍区都是危旧房和棚户区,并且住的多数是老人,院里坑洼不平,破旧不堪,人们居住环境极差,恳请政府领导喻以关注!
答复意见:
2008年太原绒织印染厂向小店区棚改办提出申请,拟对该厂平阳路308号、八一街两个棚户区宿舍进行改造,小店区在了解情况后向市棚改办提出申请,但由于规划原因,直到2010年该厂两个改造项目才进行了前期立项,并完成了规划设计条件。根据该厂手续办理情况,2011年小店区将以上两个项目上报市保障办并纳入了当年保障性住房储备项目,同年该厂两个改造项目在市保障办组织的招标中由山西铮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布实施以来,小店区一直要求项目中标单位与该厂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实施补偿,保障被征收居民的合法权益。虽然多年来棚户区居民一直有强烈的改造愿望,但部分棚户区居民对补偿安置的要求较高,超出了开发单位的承受能力,开发企业以成本核算无赢利可能为由,项目搁置至今一直未启动。接到转办件后,小店区相关单位及时召集太原市欣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就反映问题进行协调。一是对该企业下达书面通知,要求其立即对棚户区房屋进行全面摸排,需要修缮加固的尽快修缮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已不具备居住条件的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并妥善安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要求其尽快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尽快重新启动该棚户区改造,小店区将全力配合棚户区改造的各项前期工作。
【网民留言】
位于太原亲贤西街10号的(土地证号200600271/200600272)亲贤卫华住宅小区项目用地已近闲置九年了,至今一点动静没有,在太原建设飞速发展的今天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还不如种上点植物或庄稼美化一下环境了,老这么荒着多可惜了。
答复意见:
经核实,太原市亲贤西街10号地块为居住用地,项目单位已于2015年9月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工程建设手续正在办理中。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想反映一个长途客运的问题,10月7日我在位于广场的太原长途汽车站,乘座下午2:35发往北京的长途客车,票价是192元,这相当于高铁的价格。车在下午2:40出发在火车站出发沿建设路向北行驶了一段时间,又重新返回了长途站,后又重新出发,到了山西工商学院的一个地方,汽车坏了,司机也不向车里的乘客反映。等修好车后才在4点半左右出发。整整在太原折腾了一个半小时,本来打算在晚上10点以前到达北京再坐地铁到到昌平沙河的住处,经他们这样一搞到晚上11点才到了北京西局一个站牌处放下。花了高铁的票价结果那么晚才到了北京。真是窝了一肚子火。我在其他省份坐长途车真是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之前也坐过省内长途汽车,司机与跟车的脏话连篇,动辄训拆旅客。还有汽车站门口有些碰瓷讹人的。真给山西人丢脸抹黑!恳请请汽车站的领导和相关执法部门重视这些问题。给运输市场一个健康的环境。别让这些人坏了山西的名声。
答复意见:
经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捷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GPS监控平台有数据记录对其监控录像进行查验、核实,确认晋A96651班车确实在华通加气站加气,并非车辆出现故障,维修车辆。车辆在补充燃料后,直达北京丽泽桥汽车站。由于到达时间较晚,并且是太原汽车站“十一黄金周”备班运力,驾驶员担心无法正常进站,因此在征得大家同意后,全车旅客在北京丽泽桥汽车站旁的一个站牌处下车。经过此次投诉事件,太原市运管局责成太原汽车站、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捷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加强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树立服务意识,为广大旅客提供高效、方便、快捷、舒适的客运服务。
【网民留言】
我的妻子是二零零二年结婚嫁入太原万柏林小王村,二零零八年离异,户口自零二年转入小王村后至今仍在,但是现在整村拆迁我的妻子享受不到村民待遇,今后生活问题很多,希望领导百忙中过问此事,解决我妻子今后生活问题。谢谢领导。
答复意见:
万柏林区小王村拆迁安置是以宅基地为基本条件,拆宅基地房屋给予安置房安置,是一种互换的形式。小王村宅基地分配最晚时间是1987年,1987年以后再未分配宅基地。没有宅基地的人员(包括离异人员)属于空挂户人员,是按小王村“四议两公开”议定的安置方案的相关条款内容给予相应安置。反映人属于没有宅基地人员(包括离异人员),属空挂户人员,所以在安置上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