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岢岚县2014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的通知
25.06.2015 14:02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关于岢岚县2014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的通知 日期:2015-02-06 16:20:11 来源: 忻州市国土资源局 作者: 建审科 点击:140 |
忻政征土通字〔2015〕1号 岢岚县人民政府 : 你县《关于岢岚县2014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请示》(岢政征土请字[2014]02号),经省人民政府晋政地字[2014]617号文批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县人民政府将集体农用地6.3570公顷(含耕地6.255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0249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5638公顷。建设用地涉及岚漪镇西街村等2个乡镇2个村土地,具体位置按你县人民政府上报资料为准。上述共计批准建设用地6.9457公顷,作为岢岚县2014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二、你县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履行“两公告一登记”等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严格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土地征收完成后,要按规定及时填报征地批后实施情况。 三、你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足额落实耕地开垦费,确保“占一补一”制度的落实。 四、你县人民政府要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格按照相关《供地目录》的规定依法供地,项目供地后要及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201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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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6.2015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