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法院破例“上门”审判

04.02.2015  10:54

本网讯(记者 侯成丽 通讯员 李智玲)八十五岁高龄的被告人刘某为防牲畜啃噬糟蹋自家的果树地,将拌有农药的玉米粒撒入地里,并在地上放置写有“地里有毒”的硬纸片。同村的李某在附近放羊时,部分羊跑到刘某家的果树地里进食,导致16只山羊相继中毒死亡。为方便年事已高且常年患病的被告人刘某,近日,岚县法院将法庭开到了被告人的家中。

此案以被告人刘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起诉后,岚县法院刑庭法官考虑到已是八十五岁高龄的被告人刘某根本经不起几十公里山路的来回颠簸,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决定破例为被告人刘某“上门”审判,在刘某家简陋的窑洞内,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审判。

 

庭审中,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自愿认罪。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岚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在地里撒上有毒玉米粒后,立牌告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李某家山羊死亡的结果,其行为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但鉴于被告人年满75周岁且属过失犯罪,遂判处被告人刘某免予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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