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13.07.2015  15:08

    《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业已出台。根据《任务》要求,山西省将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鼓励实行院长聘任制。

  今年,山西省要求各地要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组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管委会),由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物价、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履行政府办医职能。建立健全医院管委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绩效工资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

  与此同时,山西省还将继续在破除以药补医推动建立科学补偿机制、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布局、加强绩效考核和评估等多方面着力,以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记者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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