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试点县乡医师流动机制

13.07.2015  12:09
      为解决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医师短缺问题,近日,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编办、发改、财政、人社部门制定出台《县乡医师一体化管理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统筹县域医师资源,形成县乡医师在县域内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合理有序流动机制。今年,该省每个市将选择1个~2个县开展试点。

  《指导意见》提出,县级公立医院要发挥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龙头作用,派驻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完成和指导业务工作。县域内医师编制数按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分别核算,根据需要可由县级公立医院统一使用。对于医师严重短缺又招聘困难的乡镇卫生院,可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由县级医院统一招聘、统一培养医师。县级医院使用乡镇卫生院编制招聘医师后,应当选派适当数量的合适医师常年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县乡医师轮换工作制度。人才密集但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相对短缺的县级医院,可适当增加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所增加的岗位专项用于县级医院到乡镇卫生院帮扶工作突出医师的职务聘任。确保县级医院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保持原岗位待遇,同时享受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结余按规定用于临床医师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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