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01.04.2016  14:06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厅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我省在“十二五”期间启动实施了“十二五”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和山西省煤基低碳科技重大专项。为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山西省煤基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4〕54号)和《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晋政发〔2014〕32号)等文件中有关规定,决定对2011至2015年立项的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

一、检查目的

深入了解和掌握我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实施进展及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科技对我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检查范围

2011至2013年度立项在研的“十二五”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2014、2015年度立项在研的煤基低碳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项目是否能够按照《计划任务书》的规定要求开展研究。

(二)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是否规范合理,单位自筹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

(三)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检查方法

采取单位自查与厅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对照《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内容进行自查,按照要求填写《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自查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至各有关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专业机构根据项目自查报告提出初步意见,汇总后反馈至各相关业务处室;各业务处室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及需要制定本产业链的具体检查方案,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检查以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检查过程中填写完成《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年度检查专家评判表》。

五、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4月10日前各项目承担单位完成自查,填写并报送《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自查报告》(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至相关项目管理专业机构:

1、2011至2013年度立项的“十二五”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2014年度立项的煤基新材料项目、2015年度立项的煤基低碳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省科技交流中心

联系人:李刚  电话:0351-5621710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北路50号新闻大楼5楼508室

业务主管处室:重大办

联系人:张文广  高涛      电话:0351-2029629

2、2014年度立项的煤基低碳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1)煤层气产业创新链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人:李巍            电话:13453429765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

业务主管处室:基础处

联系人:肖育雷          电话:0351-4049920

(2)煤焦化产业创新链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人:田志刚        电话:15525427999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

业务主管处室:创新处

联系人:牛志勇 电话:0351-4038104

(3)煤化工产业创新链

业务主管处室:资管处 

联系人:吕晋杰 电话:0351-4046064

邮箱: [email protected]

(4)煤电产业创新链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联系人:赵辉 宋斌  电话:0351-4043343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

业务主管处室:社发处

联系人:梅栋良 电话:0351-4046686

(5)煤机装备产业创新链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联系人:卢晓东 电话:0351-4043343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

业务主管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吕刚      电话:0351-4048940

(6)富碳农业产业创新链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山西省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联系人:张志明  电话:13834662280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师范街50号

业务主管处室:农村处

联系人:侯树民  电话:0351-4068012

(二)4月11日至17日各相关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根据项目单位自查情况形成初步意见,汇总后上报至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

(三)省科技厅于4月18日起开始进行实地检查。

 

附件:

1. 《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自查报告》

2. 《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年度检查专家评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