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及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租车谈判公告
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受山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的委托,就“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及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租车”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ZNJC2015-091
二、项目名称: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及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租车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谈判内容:见下表
采购预算价:大写: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
1.本次谈判采购分为一包: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及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租车 | 项 | 1 | 详见谈判文件 |
2、范围包括: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及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租车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用户指定时间
4、服务地点:用户指定时间
五、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山西省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7)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须包含汽车租赁);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6)山西省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7)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5日(北京时间:9:30-11:30,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包(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8月7日上午9:00前(北京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会议室一)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5年8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会议室一)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爱清
联系电话:0351–4127878
传真:0351–4127878
单位名称: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南内环街分理处
账号:1400182590805050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