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山西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晋人社[2014]5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育(教育体育)局,省直有关单位,各行业、人群体育协会,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体育战线的各个单位和广大体育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引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我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进各项体育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特别是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涌现出一批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营造勤奋工作、劳动敬业、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体育局决定,授予太原市体育局等115个单位“山西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孟广昭等119名同志 “山西省体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展现新成绩、实现新突破、再创新佳绩,为我省体育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省体育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一思想、锐意进取,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努力开创山西体育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建设“健康山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体育局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