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电信业共商推动地方电信立法大计
3月25日,全省基础电信企业有关负责人,通信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和维护企业代表,省通信行业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齐聚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共议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地方立法事宜。
山西省通信行业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世雄介绍了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立法的背景和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他指出,当前电信设施建设和运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触目惊心,已严重影响到行业的正常发展和电信用户的通信权益。电信立法是为保护电信业务使用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为行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环境下意义重大。因此,要举全行业之力,全面细致地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做好电信立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保证“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为立法的顺利开展铺平道路。
省通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通报了电信专项立法的整体推进情况,提出了2015年全省电信行业立法的主要工作,并要求完善组织机构,将电信地方立法工作作为各单位的“一把手”工程;成立法案起草小组,进一步收集各省电信立法情况,完善草案框架体系;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好立法调研和汇报,全力做好电信立法的经费保障。
与会代表提出,国务院将电信设施明确定位于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但在具体网络设施建设和维护过程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工程建设和维护却百般阻挠、随意拆迁甚至恶意破坏,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巨大,电信用户投诉居高不下,直接影响到行业的健康发展,电信立法工作愈显紧迫和必要。建议吸收法律专家和有关网络建设、维护和服务的专家共同参与立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律界的意见建议,立法起草和专业咨询分开进行,提前做好各项工作,为立法申报提供一个比较成熟的文本。各单位纷纷表示将积极在经费保障上支持全省电信立法工作。
自2002年《山西省邮电通信管理条例》《 省通信市场管理条例》和2011年《山西省通信线路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废止后,山西省电信法规规章基本处于空白。现起草的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立法被省人大确定为2014年度预备立法项目,被省政府确定为2015年政府规章预备项目。(武雅明)
来源:山西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