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全力打造“四大诚信”
1月4日,省政府公布《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年~2020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省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诚信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框架基本建成。
政务诚信:
政府要严格履行承诺
在政务诚信建设中,要加强政府自身诚信建设,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营建公平、高效、统一的市场竞争环境,杜绝运用行政权利封锁、分割市场和为辖区内社会主体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提供保护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支持统计部门依法统计、真实统计。政府举债要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险可控、程序透明。政府收支要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透明度。
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财产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内容。
商务诚信:
严查电商售假、服务违约
商务诚信建设要以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采暖、物业服务、大型商场、超市、医疗、药品、旅游等为重点,开展反垄断、反欺诈、反暴利的价格监督检查,倡导诚信经营。
以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逐步建立覆盖从原料进厂、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销售等全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选择食品加工试点行业,在乳制品、食醋、酒类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先行实施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完善电子商务失信惩戒机制,打击内外勾结、伪造流量和商业信誉的行为,对失信主体建立行业限期禁入制度。加强网店产品质量检查,严厉查处电子商务领域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以次充好、服务违约等欺诈行为。
社会诚信:
推进彩票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中,推进救灾、救助、养老、婚姻、社会保险、慈善、彩票等方面的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将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列入“黑名单”,对“黑名单”主体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公开曝光。
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将拖欠职工工资和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和自然人予以公示并追究其责任,并将涉及自然人的违法失信行为记入其个人信用记录。
司法诚信:
制裁恣意违约毁约行为
在司法诚信建设中,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制裁商业欺诈和恣意违约毁约等失信行为。
同时,创新检务公开的手段和途径,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完善检察系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实现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健全行贿犯罪记录应用联动机制。(李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