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山西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可行性研究》等3个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做好“推动我省创建山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加快推进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两项工作,现面向社会征集《山西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可行性研究》、《山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研究与编制》和《山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创新模式和配套支持体系研究》等3个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与研究目标
(一)山西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可行性研究
根据省委、省政府创建山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安排部署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原则、标准、程序要求,深入研究分析我省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战略优势和困难不足,提出创建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总体思路和实施路径,充分借鉴国家已批复建设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模式,拟制《山西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山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研究与编制
我省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利于推进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国家煤基科技创新和能源安全保障,有利于国家推进资源型地区体制机制创新。为此,研究和编制《建设方案》尤为迫切。需要在人才激励、科技服务、金融服务、成果转化等领域实施政策创新;需要对全省高新区的结构进行安排与布局、对现有高新区的区划进行调整;需要在政府治理、城市建设管理、市场化配置资源等领域实施体制机制创新。《建设方案》需要回答制约我省科技创新的一系列体制机制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提出促进山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蓝图。
编制完成《山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
(三)山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创新模式和配套支持体系研究
加快落实山西省政府《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和《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措施》,编制2016年山西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链,科学分析、借鉴国内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发展环境和先进案例,提出符合山西实际的推广应用模式和产业发展建议,完成《山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创新模式和配套体系研究报告》。
二、承担单位和承担人员要求
牵头承担单位应为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其中承担单位和承担人员应具备科技、法律、政策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能力,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申请材料及报送时间
具备承担条件且具有承担意愿的单位请填写《山西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并于2016年5月6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其中书面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四、拟采取的支持方式
省科技厅将在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申请单位及研究团队进行评审论证的基础上,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及研究团队,做为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进行立项,项目实施期为1年。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吕刚
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王强
联系电话:0351- 4048940 4067991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省科技厅大楼601室
邮 编:03000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