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16.03.2016  23:42

本报北京电(记者 尚慧辉)3月15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山西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各项决议草案、慈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润秋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山西代表团团长王儒林,副团长李小鹏、楼阳生、胡苏平、高建民、吴政隆、刘杰、李政文参加审议。吴政隆主持。

会议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润秋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吴政隆主持时指出,会议期间,我团各位代表讲大局、议大事,重实际、求实效,专心致志、依法履职,齐心协力、集思广益,圆满完成了会议各项议程。代表团服务保障工作组和随团工作人员以及随团新闻记者,工作认真负责,纪律严明,作风务实,服务周到,保障了我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得到了全团代表一致赞扬。大家返回各自工作岗位后,要把落实大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认真落实大会各项决议和文件,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张德江委员长、马凯副总理在我团参加审议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全省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省委“五句话”总体要求,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为我省“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