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大操大办 山西两干部违反八项规定被处分

13.11.2015  11:43
规定 处分 晋中市 八项 精神 干部 魏久琳 晋中 两名 问题

12日,省纪委通报晋中市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为:

晋中市政协常委、农业委主任魏久琳大操大办其子婚庆事宜问题。

2014年8月15日,魏久琳申报其子婚宴桌数15桌。8月28日至8月30日,魏久琳雇用流动餐厅在所住小区接待亲朋好友等340余人次就餐;8月30日婚礼当天在酒店设15桌酒席,两次共宴请宾客490余人,严重违反了《晋中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嫁丧葬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中宴请人数不得超过150人的规定。婚宴共收受礼金13.04万元,其中收受原管理服务对象44人礼金1.45万元。魏久琳大操大办其子婚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晋中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将其违纪款没收上缴市财政。

晋中市中小企业局原总工程师许拴虎(无党派)违规滥发补助、公款吃喝等问题。

2013年至2014年11月,经其同意通过虚开发票套取职称评审费私自发放福利、补助8.8128万元、违规发放评审费6.95万元、加班补助2.45万元,开支公款吃喝费用3.16万元,共计21.3728万元。此外,还存在非法占有账外资金、违规领取补助等问题。经晋中市监察局研究并报晋中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将其违纪款没收上缴市财政。(记者 李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