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主任会议

24.07.2014  15:36

    昨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7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7月28日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柏继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贾万志、尹慧敏、于建成,秘书长翟鲁宁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作的关于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和孟建柱、周强等在山东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的汇报。

  柏继民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是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又一篇重要纲领性文件。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和中央及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好人大职责;要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坚决落实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涉及省人大常委会方面的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努力推动常委会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党建工作特别是党的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的有关问题,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书面印发省人大内司委关于该修订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该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2013年省级决算草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听取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2013年省级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暨山东省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该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该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我省贯彻实施《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书面印发省政府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山东省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通过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工作方案》;研究任免了机关部分负责工作人员职务。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