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16.10.2014  18:58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9月25日至26日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事厅举行。

  肖怀远主任主持全体会议。

  一、会议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市委书记孙春兰在天津市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认为,讲话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部署要求,思想性、针对性都很强,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会议要求,一定要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原则、基本要求,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责,主动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在全局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保障和促进作用。

  二、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任学锋免职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免职名单;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蔡志萍、刘金波任免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关于提请审议张勉、马书方任免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张勇等任免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田建国等任免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免去田建国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免职名单;会议还印发了关于王健为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备案函。

  任免事项表决后,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被任命人员蔡志萍、田建国、张勉作了履职发言。表示要加强学习,恪守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扎实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三、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五、会议听取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所作的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所作的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沈家聪所作的关于《天津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的说明。

  八、会议听取了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孔长起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九、会议听取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李朝兴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

  十、会议听取了市卫生计生委主任王贺胜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草案)》的说明。

  十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亚力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天津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近年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在节能、减排、增效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要健全和完善工作责任制,扩大资金支持规模,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科技在清洁生产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清洁生产的良好氛围。

  十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姚来英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全口径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加强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举措,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市政府的报告客观分析了当前我市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与措施。大家希望市政府进一步加强有关工作,为提交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做好充分准备。

  十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初所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3件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决定,由代表联络室将议案审议结果情况向提出议案的代表进行通报,并将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报告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印发全体代表。

  十四、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所提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十五、会议印发了关于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有关情况的书面汇报。

  9月25日下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两院”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和五个法规草案。会议决定,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分组会议上所提意见对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肖怀远主任在会议结束前讲话。他说,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巩固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增强工作的实效性,本次会议改进了法规审议办法,首次安排两个组进行分组审议,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能够充分发表意见,反映群众呼声,有效提升了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我们要根据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扎实推进常委会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圆满实现。

  出席:副主任散襄军、苟利军、张俊芳、李亚力、王宝弟、李泉山、张俊滨,秘书长杨福刚,委员于景文、马广智、王平、王进诚、王志忠、王金龙、王献华、叶礼敏、由华东、邢铁龙、朱立戈、刘志强、刘晓琴、齐朝晖、齐 崴、孙敬忠、李春峰、李家俊、杨辉春、吴延龙、吴 初、沈家聪、张俊英、张彦森、张继和、张嘉兴、林琬君、欧成中、赵婉香、秦永和、耿立新、徐 毅、高秀梅、高绍林、高嘉瑞、龚 克、矫 捷、董泽平、鲁书杰、靳润成、穆瑞刚、戴 蕴。

  请假:委员王玉佩、王树培、乔佑杰、李 新、杨 洁、张家星、黑振桐。

  列席:市政府副市长崔津渡、曹小红,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副检察长王玉良,市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部门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