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1月12日,呼和浩特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云公和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博宏、鲁剑钧、孙建国、斯钦毕力格、付东海、张红霞,秘书长宋晓刚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狄瑞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秉惠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红霞作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秦义等同志辞去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李杰翔等同志为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秉惠作的《市法院关于提请任免查干等12名同志职务的议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选举办法》;表决通过了《监票人名单》;补选了呼和浩特市出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日程(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表决方式的决定(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关于提交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秦义等同志辞去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会议还任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云公和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16年2月25日召开。会议将根据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议部署,决定呼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工作组要充分认识开好这次人代会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要求,继续把转变作风、改进会风贯穿到这次人代会的组织筹备中,切实把这次人代会开成一个求实、高效、会风清新的会议。人代会筹备工作是一场硬仗,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常委会机关、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组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并深入落实“三严三实”的实践要求,认真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各有关单位、部门和各工作组要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增强代表议案、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落实好会议列席制度,“一府两院”有关负责同志要列席全体会议和各代表团的全团会议,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回答代表询问。要做好大会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精心制定宣传报道方案,为大会圆满成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