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29.12.2015  10:04

    12月2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振华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情况汇报(书面);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并审议了主任会议相关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创新发展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关于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情况的报告、关于宜宾市201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关于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和实施《宜宾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宜宾市2015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宜宾市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宜宾市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政府采购、“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管理、2015年高速公路建设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相关法规实施、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审判公开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等11个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还审议了任免案,评选了2015年度市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和任免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正琦、刘虹、范崇宁、赖青、黄洪浪,秘书长聂文学和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杜紫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旭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屈锡文列席会议。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副主任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温政敏等10名省、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吴江)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