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11月19日,崇左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议题,依法表决通过接受辞职和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分别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克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卫革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崇左市本级2015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崇左市本级2015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预算调整范围合理,调整依据充分,调整的收支结构合法,确保了财政收支平衡,调整方案是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了市政府提出的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会议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黄克亲自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证书。
黄克在会议总结讲话中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见性,财政预算调整幅度要切合实际,强化措施,确保调整后全年财政预算工作的顺利完成。黄克希望新履职的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要牢记使命,保持昂扬斗志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到“两加”“两成”伟大实践中,在任期内开创优异的业绩,做一位组织放心、人民信任的优秀领导干部。黄克强调,新任命的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勇于担当,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理念履行好新的岗位职责,以“三严三实”新作风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实现“两加”“两成”目标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黄克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好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研究整改,使监管重心从应对预防,逐步走向注重安全源头治理,抓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标准体系的建设和运行,使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切实保障好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李振唐在会上作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玉如锋、许扬辉、方青、万崇兴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