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年以来,临汾市国税局按照职权法定、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
一是加强学习,深刻理解制度内涵。 总局印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和《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税总函〔2014〕652号),分别对税务系统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和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明确了税收执法权力事项范围、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步骤等。市局及时将文件转发各基层单位,要求广大税务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制度内涵,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严格贯彻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
二是严格清权,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权力事项摸底清理。 今年1月,按照省局工作安排,市局组织全市国税系统对本级设定的税收执法权力事项进行摸底清理。清理工作由政策法规部门牵头组织,业务科室配合完成,做到了工作细致、权责明确、配合密切,确保清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清理结果表明,市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市局及以下国税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均未设定税收执法权力事项。所有执法权力全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行使。
三是广泛晒权,确保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公开透明。 总局和省局公告的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明确了账簿凭证管理类、纳税申报类、税务检查类等三类八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和处罚主体,公开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市局要求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并通过报纸、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税企QQ群、微信群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让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国税机关权力的行使“看得到、读得懂、能参与、便监督”。
四是严格监督,确保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贯彻落实。 通过税收执法督察等手段,不断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管理,重点检查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推行中是否认真开展执法权力清理;是否依据税收执法权力清单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规范执法,做到“执法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是否对公告内容进行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是否对执法不规范行为依规定追究过错责任等。
(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