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局深入贯彻《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26.12.2016  16:37

  近日,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3部门联合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后,晋城市邮政管理局及时学习贯彻《规定》,多措施力保《规定》落到实处。 

  一是集体通篇学习《规定》,深刻领会《规定》内容,要求执法人员及时宣贯和掌握、更新业务知识,明确责任,保障寄递渠道畅通。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门户网站向寄递用户进行宣贯,并转发《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要求寄递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在其营业场所广泛宣传告知《规定》内容及相关指导目录,牢记禁寄物品目录。三是开展专项检查,监督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配备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防止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 

  晋城局表示,将以《规定》为抓手,结合正在开展的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加强对企业禁寄物品目录的宣传和“3个100%”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行业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