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食药监局 四项措施保障农村集体聚餐安全

29.12.2015  13:35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监管,保障群众饮食安全,近年来,太原市小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采取四项措施保障农村集体聚餐安全防线。
  一是对农村聚餐场所集中管理。由食药监管部门牵头,联合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按照人口分布和当地习俗,制定出台了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指导意见,对农村聚餐场所建设提出建设意见和安全要求。
  二是统一已有聚餐场所建设标准。由已建聚餐场所管理单位申报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冰柜、保洁柜、消毒柜、留样柜等餐饮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建设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农村聚餐场所。
  三是帮扶农村流动饭店提档升级。严格对流动饭店进行安全监管,上门为流动饭店从业人员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流动饭店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督导把好食品质量关、进货渠道关、安全意识关,帮扶流动饭店提档升级。
  四是加强农村宴席餐饮安全监管。按照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建档培训、举报投诉、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主办者、承办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区农村集体聚餐行为监管力度,及时纠正农村集体聚餐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行为。截至目前,全区共登记流动饭店9家,管理厨师107人,举办100人以上聚餐116次,聚餐人数达30000余人,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李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