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局出台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纪检监督

27.05.2017  07:12

  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聚焦监督执纪,进一步加强依法执政、依法治邮,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合规。近日,太原市邮政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加强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制度》。 

  制度通过四个明确,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 一是责任部门明确。 明确市局纪检监察部门及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市局开展的行政执法活动,市局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对市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督查,发现并及时纠正执法中的错误及违法行为; 二是监督原则明确。 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有错必纠、违法必惩的监督原则,不断提高邮政管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自觉性,维护行业管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执法严肃性,不断提高办案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树立起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是监督方式明确。 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类,内部监督是对市局执法人员及队伍建设进行检查和督促;外部监督是对执法人员的市场执法行为进行检查,包括市民群众通过举报途径的投诉监督等; 四是监督内容明确。 包括执法人员是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和办法,是否存在不遵守纪律或规章制度、不依法履行职责、不按法定程序开展执法相关工作等行为,是否存在执法人员的个人行为对邮政管理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