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国税局采取“三统一”“四严格”措施,紧抓税收执法监察,规范税收依法行政,完善内控机制建设。
统筹安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是统一时间。以市局监察室为牵头单位,抽调基层业务骨干,成立四个检查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实施交叉检查,确保执法监察高质量、全覆盖。二是统一内容。以风险点为导向,突出重点监察。围绕省局通报的风险点,加强税收管理和执法薄弱环节3方面17项内容的监督检查。三是统一培训。以碰头会为契机,对执法监察内容、检查方式方法、疑点证据保留、底稿内容填写以及保密事项等统一了一把标尺。
严格把关,开展税收执法监察。 一是严格纪律。对检查组检查期间的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作了严格要求。严守八项规定,严肃保密纪律;严禁接受宴请,严禁收受礼金。二是严格标准。依托金三征管流程,组织专人针对检查项目,逐条核实涉税数据的查询路径、查询模块及方法。加强与主要职能科室的紧密协作,核实执法政策依据,汇总编写了《吕梁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监察操作手册》。三是严格检查。借力金税三期,对照操作手册,逐项填写执法监察工作底稿,并要求被监察单位一把手签章确认。根据检查结果,逐条下发执法监察建议书。累计发现2方面14类问题共计28个风险点,下发执法监察建议85条,采纳率百分之百。四是严格整改。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督促整改落实。要求各单位对执法监察建议书中罗列的问题要加强教育管理,落实监察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对监察建议不重视,敷衍应付不整改的单位,严厉责任追究,严格绩效考核,并做好整改效果的跟踪回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以查促进,发挥执法监察效力。 一是以查促改,规范了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行为。对因政策理解偏差造成的执法错误,和主观不作为、乱作为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提升了税务干部尊法守纪警觉,树立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二是以查代训,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11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本次执法监察得到了全面锻炼和提升,熟悉了征管业务流程,履行了监督执纪问责,为我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增强了实力,为下一步开展一案双查夯实了基础。三是以查带宣,消除了基层税务干部抵触情绪。吸纳数名非纪检监察干部全程参与,以点带面揭开纪监工作的神秘面纱,同时作为检查对象,亲身体会执法监察“治病救人”的工作实质,赢得了税务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