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小升初”信息:继续严禁跨区在公办学校间择校

12.06.2014  22:46

今年我市“小升初”工作继续执行严禁违反规定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规定。具体而言就是严禁将学籍和户籍不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学生分配到本区域内的优质学校。

市教育局要求,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在组织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工作中,不得以各种形式或名义违反规定将外县(市、区)的学生进行择校分配。为严格执行这一原则,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两籍”的审核力度。在“小升初”分配工作中,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须对学生户籍和学籍进行认真审核。属本行政区域内“双籍”统一的学生指:学生在本校具有正式学籍且就读一年以上,学生户籍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前(从2012年开始学生户籍截止时间确定为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