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文龙副巡视员调研生态扶贫工作
22.06.2016 16:37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在生态治理和扶贫攻坚两大战役中,必须坚持保资源、保脱贫、保稳定的指导原则。森林资源是管护扶贫的基本依托,确保资源安全,才能为贫困人口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实现脱贫目标。现有管护体系经过天保实施十几年的运行,已经比较完善,现有管护员大多管护业务熟练,爱岗敬业,随意解聘将造成不稳定因素。因此必须在减掉不合格管护人员的同时,通过增加就业岗位,做大森林生态管护这块蛋糕,延伸产业链,吸收更多贫困户参与生态建设,实现稳定脱贫。
(2)实现科学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将生态治理工程与扶贫攻坚相结合,制定科学的规划。要抓住省委、省政府加大生态建设力度的新机遇,将责任区资源底数摸清,结合目前森林资源连片宜林地已经不多,分散地、插花地占到70%以上的情况,鼓励现有管护人员牵头,吸收贫困人员参与管护,实行“1+X” 模式,由一名能力强,有工作经验的老管护员与几名新增管护员组成管护责任片区,进行传帮带,共同管护,成立管护小组或林业专业合作社。整合本地区天保工程、公益林管护、造林工程、森林旅游开发等工程项目及基金,通过细划管护责任区,增设管护岗位,增加就业人数,统筹规划林中空地补植、林下资源开发、种植、养殖业发展,将单纯的“护林”变为保护培育利用相结合,最大限度地为贫困农户提供就业岗位或劳务输出途径,带动脱贫。
(3)要研究制订或修订管护员聘用、考核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对于因病、因残致贫的应由民政部门通过政府救济的方式保障基本生活,生态扶贫主要帮扶对象应为有劳动能力,且自愿通过劳动实现脱贫的群体。贫困人员在进入管护队伍时,具有优先权,要根据新增管护岗位数量及区域贫困人口数量,聘用贫困人口,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不服从管理,不按要求完成管护任务的,可采取解聘措施,退出管护队伍,确保管护质量与管护成效不受影响。
(4)管护队伍人员构成中,贫困人口比应逐步提高到80%的比例。考虑到贫困人口大多文化水平、智力、技能水平不高,用20%的老管护员去带动培养80%的新增贫困管护人员,在起步阶段确有很大困难,不好操作。但要研究合适办法保障贫困人口占比80%以上。
( 5)对于特定时期通过购买、承包取得林地经营权的大户及分林到户后的农户,要首先考虑其自己的造林意愿,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和技术指导帮助其自主造林,也可以将造林任务和经费通过协议形式承包给他们,由大户和分林到户的农户自主造林,但在造林中要优先使用具有相应劳动能力和脱贫意愿的贫困人口。对于剩余个别既不造林,也不让其他主体造林,甚至县林业部门出钱出力造林也漫天要价,严重影响生态治理及扶贫攻坚的大户和林农,要加强法制教育,对拒不造林,阻挠造林的要通过法律途径,收回其林地承包权或使用权,确保生态治理不留死角,扶贫攻坚地尽其用。
(6)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扶贫攻坚中的作用。国有林场改革后,进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骨干技能人员有财政保障,林业生产用工逐步过渡到通过购买劳务完成。国有林区林场购买劳务,要优先考虑驻地有相应劳动能力和脱贫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2.06.2016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