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山西磐天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对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 项目名称 :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3277-1560PHZB020
三、采购要求 :
1.采购内容:
包一:酒精检测仪,12台;
包二:机动车安全检验监管系统,1套;
包三:高清执法记录仪,24台
(具体规格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2.交货时间: 7个工作日;
3.预算上限:包一:114000元;包二:586800元;包三:28800元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生产或经营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货物要求,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五、报名要求:
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报名时须持上述证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5年4月22日至2014年4月28日工作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长治市紫金东街永盛紫金苑1101室报名。
六、 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4月22日至2014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紫金东街永盛紫金苑1101室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每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谈判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4月29日下午3时30分;
2.谈判地点及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长治市中路滨河酒店五层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长治市城东路
联 系 人:王政
电 话:1393556723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磐天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紫金东街永盛紫金苑1101室
联 系 人:李 健
电 话/ 传 真:0355-2234348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