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宣教材料采购项目供货合同
需方:吕梁市卫生局
供方:商水县美迪亚印务有限公司
供方在吕梁市卫生局组织的吕梁市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宣教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健康知识手册、健康知识折页货物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元整
(小写):¥990000元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根据需方提供的货物分配表,将货物分送到各县(市/区)卫生局指定的地点,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和各县(市/区)卫生局协商结算。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送到
2、交货地点:各县市区卫生局
六、交验
1、依据货物装箱单,对所有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开箱检查货物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3、依据合同货物清单,对设备品名、数量、技术参数、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4、货物检查后,供需双方共同确认货物正常后,完成货物验收。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进行服务。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吕梁市卫生局供方(章):商水县美迪亚印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李春灵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商水县大武乡
电话:电话:13803942255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原银行周口东城支行
账号:账号:10008120090000000429
日期:年月日日期: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