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 水清岸绿润色锦绣太原城
9月25日消息,我市实施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为全面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奠定坚实的水生态环境基础。
在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过程中,我市强化汾河生态补水管理,制定汾河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将生态用水纳入水资源日常运行调度计划,保障全年河流生态流量。精准化实施汾河干流生态补水,通过年度各月间水量调剂,科学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满足河流生态用水需求,每年12月至次年3月枯水期按15个流量实施生态补水。同时,加强对汾河景区内经营单位排水管理,严禁不达标的污水排入水体,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开展汾河东暗涵边山支沟入汾口底泥清淤工作。对汾河景区藻类、水草等浮游生物(植物)进行有效拦截打捞处置,杜绝水华现象发生影响汾河水质。
我市全面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在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因地制宜建设小型人工潜流湿地工程,优先采用带保温装置潜流湿地,并充分考虑冬季亲水植物生长条件,污水厂出水温度在10℃以上,消毒方式由添加次氯酸钠逐步改为臭氧或紫外线消毒。同时,加强河流堤外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建设,沿河(湖、库)两岸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汾河城市段沿岸堤外50米、汾河支流城市段堤外30米范围内实施植树种草增绿,保护水域及其岸线空间,留足河道、湖泊保护范围,有序推进还林、还草、还湿、还滩,对非法挤占的要限期退出。加强河流水系综合整治,因地制宜选择栽种亲水、耐湿植物,逐步恢复河流水生植被,探索恢复土著鱼类和水生植物。因地制宜投放、培育本地鱼苗,河底种植水生草本植物,推动汾河生态系统重建。此外,还要完成阳曲县杨兴河人工湿地二期建设,提升河流水质。加大娄烦县、古交市和尖草坪区等河头源流良好水体保护力度,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植树种草、封育保护,涵养水源,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系统。
我市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市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对已完成整治的城区黑臭水体按季度实施水质监测,严防水质反弹,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稳定保持在100%,确保长制久清。扩大黑臭水体整治范围,开展三县一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三县一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要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及时清空沟渠、池塘积存的黑臭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