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泾县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略记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孟子的这句名言告诉人们凡事都要遵守一定的规则,按制度办事才能将事情办好。制度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保障。近年来,安徽泾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积极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狠抓制度建设,在打造“创新人大、活力人大、作为人大”的进程中谱写出新篇章。
监督更给力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肩负着全体县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的重托,是闭会期间集体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权的主要力量,所承担的任务光荣而艰巨。“依法监督,对人民负责;敢讲真话,为百姓立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墙面上的这18个字将这份责任和担当诠释的淋漓尽致。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县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主要形式之一。为进一步提高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所提出审议意见的办理质量,保障依法、民主、科学决策,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泾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泾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泾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常委会会议议事质量的办法》。
《泾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提出审议意见的原则、主要内容及操作程序。明确“一府两院”提请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要在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7日前送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给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任会议会前可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围绕会议议题开展调研或视察。会议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后,形成审议意见书交“一府两院”办理落实。承办单位在接到审议意见后在两个月内应办理完毕,最长不应超过六个月,形成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报送到县人大常委会。同时,该办法还对审议意见办理结果的监督进行了明确:县人大常委会将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承办单位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票决。票决未通过的单位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认真整改,在下一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再报告。再报告仍不通过的,县人大常委会将按照法定程序采取质询等监督措施。
《泾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常委会会议议事质量的办法》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围绕会议审议议题进行深入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审议发言提纲。审议发言要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群众的呼声和意见。要做到:突出重点,讲有见地的话,不讲只出题目无对策的话;言简意赅,讲行话,不讲套话、空话;畅所欲言,讲真话,不讲题外话、虚话。确保每项议题的审议依法、有理、有据。同时,该办法对做好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会前准备、保障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效果都进行了规范。
通过近两年的实践,这两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程序,促进了县人大常委会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提高“一府两院”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质量的同时,也增强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实效。
代表更作为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创新代表活动载体,调动代表的主观能动性,鼓励代表施展自身优势,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履职的“泾川路径”。
为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人大代表日制度》。制度规定,逢单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在县人大常委会或到乡镇约见接待代表,必要时,“一府两院”的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一起参加接待,直接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归纳整理,经主任会议研究后交相关部门办理。两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举行8次主任接待日活动,接待代表122人次,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共121条(件),通过督办,一大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这次主任会议上还一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和关于开展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这两项常规性工作的办法。
与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一脉相承的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更注重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活动,不仅充分发挥了乡镇“人大代表之家”活动阵地的作用,也进一步密切了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拓宽了人大代表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人大代表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帮助解决民生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
人大代表回原选区述职并接受评议,完美地诠释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内涵。两年来,全县共有362名县、乡人大代表回选区向选民代表进行了述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值得一提的是,县下派代表,特别是领导干部代表在述职中发挥了表率带头作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全部回原选区述职,部分担任县委常委的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其他领导干部代表,主动回原选区述职。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是新形势下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的制度创新。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代表的履职意识和服务意识,也增强了选民的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在推动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问题的同时,也为涌现更多的作为代表注入了新的活力。
信息更畅通
为进一步拓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和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民主意识和人大意识。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泾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办法规定,通过申请办理登记,每次常委会会议将允许3名以下(含3名)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旁听。两年来,共有36名普通公民旁听了常委会会议。通过实践来看,旁听制度不仅增强了人大常委会会议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人大工作,在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的过程中也进一步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为了让信息更畅通,进一步发挥人大机关在推进民主进程中的先进性作用,县人大常委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专家咨询组的决定,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县人大代表制度。
19名县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来自财经、教育、法律、农业等不同领域。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相关调研活动时,都会有针对性地邀请他们其中的部分人员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息交流,充分发挥他们在人大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21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114名基层县人大代表,不仅让县人大常委会更好地掌握它们的履职情况,通过联系活动的开展,可以互相交流工作经验,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交流看法,共商办法,让双方的信息更加畅通,工作也进一步得到推动。
(安徽省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殷昌贵)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