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宁夏人大网讯 5月19日上午9时,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银川召开。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委托,副主任肖云刚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慧芳、王儒贵、孙贵宝、袁进琳和秘书长徐力群出席会议。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开幕。
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刘慧提请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云刚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徐力群宣读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马晓光作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卢苏萍作关于201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冯志强作关于我区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吴洪相作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张任作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吴汉宝作关于201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说明。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56人,实到4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说明》和《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和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刘慧提请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徐力群宣读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
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刘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定达,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和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王晓莺/文 南海生/图)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