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晋企发〔2017〕134号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简称新促进法)于2017年9月1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新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新时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提供了新的法律制度保障。为了做好新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依法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新促进法的重要意义
深入宣传贯彻新促进法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客观需要;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扶持、监督和服务,营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的内在要求;是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规范中小企业经营行为的有力举措。新促进法在做好同原法的继承与衔接同时,坚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支持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注重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依据,对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宣传贯彻新促进法的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结合“七五”普法教育,深入开展宣传贯彻新促进法活动,让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学习和了解新促进法,理解和掌握新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和立法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中小企业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提高政府各部门依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创办中小企业的良好氛围,努力推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宣传贯彻新促进法的主要内容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刻理解和掌握新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和立法精神
把学习贯彻新促进法作为当前全省中小企业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组织中小企业大讲堂,邀请国家参与新法修订的专家、我省相关法学专家,进行专题辅导,深入学习领会。二是各市、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积极开展新促进法的各种学习宣传活动,引导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三是各市、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要带头组织学习,把新促进法学深学透学好,真正肩负起新促进法所赋予的综合协调职责,更好地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
(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贯彻实施新促进法的舆论氛围
一是要借助媒体力量,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介,宣传报道新促进法的主要内容,使群众了解和熟悉新促进法。二是要把宣传重点放在谁来促进、如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这个根本问题上。对照新促进法相关条款规定,把着力点放在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财税支持,保护合法权益,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公共服务等方面。三是要以新促进法的正式施行为契机,对一些行之有效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专题性报道,形成学习新促进法、贯彻新促进法的浓厚氛围。
(三)精心策划组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
一是在各级中小企业网广泛宣传新促进法及有关法规政策;二是在“3个1”等各类培训中,把新促进法的培训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专家的宣讲,使企业及各界人士确实把新促进法的精神实质理解透,把法律规定把握准,做到了解新促进法、熟悉新促进法、自觉贯彻执行新促进法;三是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三送”等活动,把宣传贯彻新促进法的各种活动作为知企情、排企忧、解企难的重要途径。把学习培训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打通法律落实和“最后一公里”。
(四)强化贯彻落实,改善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
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坚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了政府扶持力度,着力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与现行法律政策良好衔接的同时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与时俱进,内容更广泛、更具体,前瞻性更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领会、切实执行新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二是督促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三是协调有关部门从宏观调控、金融监管、普惠金融、融资方式等层面,全方位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四是多措并举,加强创业创新、市场开拓、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持。五是建立专门渠道,听取中小企业对政府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理中小企业的投诉、举报。六是建立工作机制,在收款权益、涉企收费、现场检查等方面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七是加强与省人大沟通,协助做好我省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
四、宣传贯彻新促进法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新促进法是今后依法开展中小企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要把宣传贯彻新促进法放到推进依法治省、建设和谐山西的高度来认识,成立相关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宣传贯彻工作。
(二)精心组织,通力协作。新促进法的贯彻实施涉及许多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的重要目的是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好,精心策划宣传贯彻新促进法活动,在1月1日施行前后形成一个宣传活动的高潮,提高活动的实效性。
(三)上下联动,积极配合。宣传贯彻新促进法要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一盘棋。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勇挑重担,多做工作;要动员和组织广大中小企业积极投身到新促进法的学习宣传中来;要结合新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充分展示中小企业发展的新成就,为党的十九大的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搞好协调,注重结合。贯彻落实新促进法,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是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共同的职责,我们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为全省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把新促进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使学习宣传活动融于全年的各项重点工作中,做到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以贯彻新促进法》为契机,通过新促进法的学习宣传推动开展重点工作,以重点工作的开展更好地推进新促进法的落实。
各市、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各地开展活动情况,以市为单位汇总后,于每月底及时报送省局政策法规处。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