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难题 太原1620套公租房1月16日公开摇号
春节临近,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始终是太原市委、市政府的牵挂。为了尽快缓解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日前,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印发了《太原市市本级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方案》,按照“困难优先”的原则,依据有关政策,决定首批对符合八类优先条件的保障家庭,给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方案》明确,本次实物配租坚持“以人为本、困难优先、依法合规、公平公开”的原则,切实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在保障对象的确定上,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具有2016年市本级公租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资格的优抚,年满55周岁以上孤寡老人,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病患者,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模先进,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急需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和孤儿8类家庭。具有2016年市本级公租房保障资格,但不属于8类优先保障条件的家庭,2017年及以后年度陆续配租。配租的公租房房源为龙康新苑小区,位于尖草坪区大同路285号,具体为北区11号楼,南区5至9号楼,共1620套。根据市物价部门确定的租金标准,龙康新苑公共租赁住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月租金基准价为0.8元/平方米/月。
《方案》确定,配租程序按照“实物配租家庭申请确认——发布配租信息——公开摇号——按序选房——手续办理”的步骤实施。在资格确认上,以2016年度公租房保障申请审核过程中提供的确认资料为准,实物配租家庭名单正在太原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从本月5日至13日,共7个工作日。本次配租,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次序,时间定于1月16日,摇号地点在市房产局12层会议室。本次公开摇号由公证机关现场公证,市房产局、民政局、城六区住房保障机构及相关单位参加,市纪检委派驻市房管局监察室、市民政局监察室现场监督,并邀请申请家庭代表及新闻媒体等现场监督。摇号结果于次日在《太原日报》及太原市房产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保证公租房的阳光分配,市房管局将在申请审核过程中,坚持“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确认保障资格符合规定条件;确定配租名单后,再次公示,请全社会监督;摇号软件经过了权威机构认证,在摇号过程中,请纪检监察机构、公证处现场监督,请60名配租家庭代表现场监督并亲自操作;摇号结束后,再次公示,公示期间仍欢迎提供违规线索,发现后严肃查处;对参与配租的工作人员提出严格要求,发现违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据悉,公开摇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实物配租家庭,按照公布的选房时间和顺序到指定地点领取“选房卡”,依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每天安排80户家庭选房,按次序上午40户、下午40户,以此类推,选完为止。具体时间为 2017年2月13日至3月6日(含手续办理时间)。实物配租家庭选房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选房卡”及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